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早期应用的一种形式,曾因其潜在的高收益吸引了大量资本和人力投入,其无序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能源消耗巨大、加剧环境污染、存在金融风险、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精神,推动相关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虚拟货币挖矿,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政策导向与监管红线
-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 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负面定位,严禁新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于现有存量挖矿项目,要设定明确的退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引导其有序关停或转型。
-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研究制定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专项管理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挖矿活动的法律界定、监管部门职责、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 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人民银行、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动态监管的工作格局,避免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
严格清理整顿,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 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排查,特别是以“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区块链”等名义变相开展的挖矿活动,建立详细台账,掌握项目数量、规模、能耗、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 坚决取缔非法挖矿项目: 对排查发现的未经审批、非法占地、违规用电、污染环境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切断其电力供应,拆除相关设备,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引导存量有序退出: 对于已投入运营的合规挖矿项目(若存在),应引导其逐步退出,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鼓励其利用现有技术、场地和能源优势,向国家鼓励的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领域转型。
加强能源管理与环境监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 严禁提供优惠电价: 全面清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优惠 policies,严格执行工商业电价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及自备电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给予电价补贴,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挖矿成本。
- 强化能耗与环保指标约束: 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范围,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对挖矿项目进行能耗和环境影响评估,不达标的一律关停。
- 推广清洁能源挖矿(如需保留特定研究): 若未来出于技术探索等极特殊目的需保留少量受控挖矿,应严格限定其使用清洁能源(如水电、风电、光伏等),并确保其能耗和环境影响可控,严禁消耗化石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