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来说,如果对方的专利还有效,就算有了自己的专利,生产了出了产品,也是侵权。
2.未公开的发明点,是可以申请的。只要这个未公开的点有着实际的效果。
3.对方的专利文献中没公开,不代表实际上没公开。
情况一:对方的专利产品已经在你方申请日前销售了,并且你要申请的发明点,可以通过拆分产品看出相应结构。
结果:就算专利申请成功了,对方也可通过证明产品结构和你方专利的时间先后顺序,将你方专利无效。
情况二:这个发明点虽然没有在专利文献中公开,但是在你方申请日之前,有其他同类产品文献有相同技术点的记载。
结果:就算专利申请成功了,对方也可以通过证明文献记载和你方申请日的先后关系,将你方专利无效。
情况三:这个发明点确实属于保密内容,也没有任何文件(或者难以找到可以证明已经将发明点公开的文献)。
结果:像你老板说的那样,可以互相扼制。
但是真的有这样的大家都知道的点,为什么他们不申请呢?基本上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4.一般决定告不告你的最关键点,不一定是你们有没有专利。而是这个东西一共卖了多少钱,俗话说“猪要养肥了杀”,如果一共就卖了三五万,还不够他们告你前前后后折腾的。如果真的卖的数额多了,就要小心了。
特别是对着国外厂商在国内的专利产品抄的。
他们一定会告,只是在等你们的销售额到一定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