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脸识别不会被采集到底是啥意思呀?
人脸识别不会被采集的意思是在人脸识别过程中,不会进行人脸的采集行为,即不会将人脸的图像或视频信息进行采集、保存或共享等操作。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例如系统故障、权限不足、隐私保护政策等。
人脸识别是一种生物识别技术,通过采集和分析人脸的图像或视频信息,以实现对个人身份的识别和验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人脸识别技术可能无法正常工作或被限制使用,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1. 软件版本问题:如果人脸识别系统的软件版本过低或与设备不兼容,可能会导致人脸识别无法正常使用。
2. 光线问题:如果采集人脸的图像或视频信息时,光线不足或过于刺眼,可能会导致人脸识别失败。
3. 网络问题:如果识别设备没有连接到网络或网络环境较差,可能会导致人脸识别失败。
4. 隐私保护政策:在一些情况下,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例如在公共场所或敏感信息处理时,需要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政策和法规。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人脸识别可能无法被采集或使用,这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二、一共有多少种生物采集方法?
高科技的生物识别技术采集方式又有那些呢?
现在主要将采集方式分为触摸式和非触摸式两种采集。触摸式的有指纹识别、指静脉识别、掌纹掌静脉识别等等。非触摸式的有人脸识别、DNA识别、虹膜识别、掌纹掌静脉识别等等。在这个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时代,有很多大型企业都在逐步发展人工智能生物识别,优化原有的采集方式,以便更好的便民便利。
三、公安机关采集生物信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采集生物信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采集生物信息的目的、范围、方式以及配套措施。采集的生物信息包括:指纹、咬痕、DNA分析物质、血型、人脸识别、虹膜等。
四、什么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识别性内涵方式及责任?
《网络安全法》 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识别性”内涵、方式及责任。
民法典第1035条第2款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我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就个人信息的处理确立了基本原则。民法典总结了这一立法经验,在其第1035条第1款明确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合法原则、正当原则和必要原则。例如,在2019年发生的郭某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案件中,被告告知原告“原指纹识别已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笔者认为,这可能违反了必要原则,因为野生动物世界并不必要求用户“注册人脸识别”。
同时,该条还明确,收集和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如下四项条件:一是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例如,在很多购物网站上,都公示其收集消费者信息的规则。《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GDPR)第8条强调,数据控制者必须能够证明其从监护人那里获得了同意,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但也可以如此解释。三是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例如,学校因招生考试而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要明示,收集到的身份信息仅用于此次招生考试活动。四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就个人的敏感信息,其处理应当有更严格的法律规制。所谓敏感信息包括能够揭示个人的种族、政治倾向、宗教和哲学信仰、个人健康、基因信息和生物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