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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客一危调研分析报告

273 2025-04-04 22:08 赋能高科

一、两客一危调研分析报告

两客一危调研分析报告

近年来,我国交通领域涌现出“两客一危”问题,即道路交通中存在的运输客车、小客车和危险品车辆的突出管理难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分析。

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两客一危”问题的具体表现,找出相关管理的短板,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方案。通过对该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我们希望能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推动交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调研方法

我们采用了多种方法进行调研,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实地考察等。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整理,我们建立了一个全面的调研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展开调研工作。

文献研究

我们首先对相关的文献进行了广泛的阅读和分析。通过梳理国内外交通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教训,我们对“两客一危”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案例分析

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了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通过研究这些案例,我们发现造成“两客一危”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漏洞和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

实地考察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调研对象,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实地考察。我们走访了交通管理部门、运输公司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通过实地观察和面对面交流,我们对问题的实际情况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

调研结果

通过以上的调研工作,我们得出了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 “两客一危”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联合治理。
  • 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两客一危”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应加强执法力度。
  • 交通管理中存在一些漏洞,需要完善相应的法规和制度。
  •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改进方案

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方案:

  1. 加强执法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完善法规和制度:对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 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全面、准确、实时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总结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两客一危”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我们相信,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加强管理和监管,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交通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两客一危指什么?

两客一危

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包含车辆

两客: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一危: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

监管

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实例

2012年11月起,凡是江西省境内注册的“两客一危”车辆,即从事道路班线客运(三级公路以上)、包车(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将全部安装应用车辆行驶电子信息记读仪,该仪器将实时监控车辆超速超员超时等交通违法行为。

实例

2012年11月起,凡是江西省境内注册的“两客一危”车辆,即从事道路班线客运(三级公路以上)、包车(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将全部安装应用车辆行驶电子信息记读仪,该仪器将实时监控车辆超速超员超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两客一危最新规定?

严格落实9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凌晨 2时至 5时停运制度,7座以上客车 22时至次日 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

“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四、两客一危车辆管理规定?

一、严格落实通行规定。严格落实9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凌晨 2时至 5时停运制度,7座以上客车 22时至次日 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二、严格落实场站管理。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严禁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客运车辆进站排班营运;严格按照通行规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2时至 5时违规在线运行; 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沿途揽客或违反规定捎载货物;危化品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或罐式集装箱车,不得擅自改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三、严格驾驶人管理。“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严格车辆驾驶人从业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及时调整离岗。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

四、严格车辆动态监管。“两客一危”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和监控终端的使用管理制度,配足人员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运行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标;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追究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对乘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乘客提供服务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屡次违法违规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什么是“两客一危车辆”?

两客一危车辆,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六、两客一危包括普通罐车?

不包括,两客一危其中的两客指的是客车跟普通罐车没有关系,一危指的是危险品比如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跟普通罐车也没有关系。

七、两客一危驾驶时长规定?

一、严格落实通行规定。严格落实9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凌晨 2时至 5时停运制度,7座以上客车 22时至次日 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二、严格落实场站管理。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严禁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客运车辆进站排班营运;严格按照通行规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2时至 5时违规在线运行; 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沿途揽客或违反规定捎载货物;危化品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或罐式集装箱车,不得擅自改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三、严格驾驶人管理。“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严格车辆驾驶人从业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及时调整离岗。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

四、严格车辆动态监管。“两客一危”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和监控终端的使用管理制度,配足人员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运行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标;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追究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对乘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乘客提供服务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屡次违法违规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什么是两客一危车辆?

两客一危车辆,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九、两客一危一货整治方案?

“两客一危一货”是指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物运输车辆。以下是针对这四类车辆的具体整治方案:

1. 旅游包车:重点查处旅游包车非法营运、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按照规定时间、班次行驶等违法行为。

2. 三类以上班线客车:重点查处不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照核定的经营期限、线路、班次和停靠站点经营以及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等违法行为。

3. 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查处危险品运输车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按照规定路线、区域通行和停靠,没有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载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

4. 货物运输车辆:重点查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按照规定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针对这四类车辆的整治方案主要是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车辆运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班次和停靠站点行驶,同时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运营。

十、两客一危一货超速处罚?

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落实处罚并强制落地休息;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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