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安全管理职责?
答:1.熟悉国内、外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了解产品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设计原则。
2.深刻理解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对业务域中的风险和当前管控水位进行全面、客观、合理的梳理和评估,刻画风险图;
3.基于风险识别结果,给业务方提供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包括机制完善、流程优化和能力丰富等,并推动落地、确保执行;
4.通过风险感知和数据化手段,沉淀和优化风险监测指标,丰富、完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二、数据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
数据安全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
1. 保密性: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数据信息,未授权的访问应被禁止。采取加密、控制访问权限等手段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2. 完整性:数据信息的内容应该是完整和准确的。通过签名、哈希等机制保证数据不被篡改和破坏。
3. 可用性:授权用户应该能及时访问数据信息。通过备份、容灾等手段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可用性。
4. 审计跟踪:用户对数据信息的访问行为应该被记录下来,以支持事后审计和追踪。
5. 身份验证:用户访问数据信息前应进行身份验证,确认用户的身份。采用密码、生物特征等方式进行用户身份验证。
6. 授权管理:根据用户的身份和属性,对用户的数据访问权限进行控制和管理。采取 RBAC 等模型实现细粒度的授权控制。
7. 非抵赖性:在进行的数据访问中,用户无法抵赖其实际所做的操作。通过审计日志、双因素身份验证等机制实现非抵赖性。
8. 分权隔离:不同部门和岗位的用户应该只能访问所需的数据,采取VLAN隔离、访问控制列表等手段实现权限分离。
9. 标准化与规范化:数据安全管理要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机制,防止管理的漏洞和不一致。
数据安全管理原则围绕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展开,涵盖用户身份管理、访问控制、操作审计、容灾备份等方方面面。只有遵循一整套严密的安全原则,才能真正保障数据资产的安全。
三、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1、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2、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3、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锁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
4、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四、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
汽车数据处理,包括汽车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
重要数据是指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包括:
(一)军事管理区、国防科工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等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人员流量、车辆流量等数据;
(二)车辆流量、物流等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
(三)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
(四)包含人脸信息、车牌信息等的车外视频、图像数据;
(五)涉及个人信息主体超过10万人的个人信息;
(六)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
第四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
第五条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加强汽车数据保护,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义务。
第六条 国家鼓励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
(一)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
(二)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状态;
(三)精度范围适用原则,
五、个人数据安全管理方法?
首先要做好备份工作,比如重要的资料可以备份存储于U盘之中。十分重要的资料可以再存储一份于云盘之中。平时计算机要做好防病毒的工作,防御勒索病毒是重点,可以下载反病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
六、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理哪个风险大?
答: 安全管理是基础。安全监理是过程。是一项相辅相成的工程。缺一不可。每一项工程,只要安全管理到位。监理到位。工程质量就会有保障。才能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七、经济生活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
汽车数据处理,包括汽车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
重要数据是指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包括:
(一)军事管理区、国防科工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等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人员流量、车辆流量等数据;
(二)车辆流量、物流等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
(三)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
(四)包含人脸信息、车牌信息等的车外视频、图像数据;
(五)涉及个人信息主体超过10万人的个人信息;
(六)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
第四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
第五条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加强汽车数据保护,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义务。
第六条 国家鼓励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
(一)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
(二)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状态;
(三)精度范围适用原则,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的覆盖范围、分辨率;
(四)脱敏处理原则,尽可能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
第七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语音、汽车使用相关应用程序等显著方式,告知个人以下事项:
(一)处理个人信息的种类,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驾驶习惯、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
(二)收集各类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境以及停止收集的方式和途径;
(三)处理各类个人信息的目的、用途、方式;
(四)个人信息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或者确定保存地点、保存期限的规则;
(五)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以及删除车内、请求删除已经提供给车外的个人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六)用户权益事务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保证行车安全需要,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第九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
(一)具有直接服务于个人的目的,包括增强行车安全、智能驾驶、导航等;
(二)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语音以及汽车使用相关应用程序等显著方式告知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
(三)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个人可以自主设定同意期限;
(四)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
(五)个人要求删除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删除。
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第十条 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范围、保存地点与期限、使用方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情况以及是否向第三方提供,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第十一条 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未列入重要数据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协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八、数据安全管理员竞赛考什么?
数据安全管理员竞赛的考试内容有:
理论知识竞赛模块:数据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数据采集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处理安全、数据交换安全、数据销毁安全、通用安全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常用产品和工具等。
技能操作竞赛模块:按照数字经济的社会生活场景,划分为政府办公、行业应用、企业服务、个人数据四大模块,每个模块设置一个典型应用场景,对应数据安全的一种具体应用,配置相关的软件、硬件和基础数据资源,由参赛选手采用实战演练方式进行数据安全的实际应用风险分析和数据安全防护提升,给出实战化的场景应用解决方案。
九、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1使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在生产、研发、行政管理中形成的文件(如:合同、图纸、技术报告、企业标准、管理制度、图片、程序、数模、人事档案、财务报告等)及模型、样机、样件等。
2保密要求
2.1新员工进入集团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保密制度》学习培训,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2.2员工由于项目工作需要,必须将数据携带外出、复印、打印或者经由电子邮件、传真发送,必须由其主管项目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2.3集团电脑配置实行一机一人,每台电脑必须设置个人密码,任何人不得将个人密码告诉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3奖惩
因疏忽或无意泄漏集团数据者,由集团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原则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原则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公共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对公共数据安全的管理显得尤为关键。公共数据指的是那些由政府、非营利组织或其他公共机构收集、存储和处理的信息,其安全性关乎社会稳定、个人隐私和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原则至关重要。
人民至上是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首要原则。政府及相关机构在处理公共数据时,应始终将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保障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共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权责一致是公共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在收集、使用和共享公共数据时,应明确权利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政府也需要承担起数据泄露或不当使用所带来的责任,加强数据管理和监督。
透明公开是保障公共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政府在数据收集和处理过程中,应该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和参与。建立公开透明的数据管理机制,及时公布数据采集和使用情况,增强社会信任和合作。
遵循最小化原则是保障公共数据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在收集和使用公共数据时,应当遵循必要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数据的获取和使用范围,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安全性,避免数据的过度收集和滥用。
科技驱动是保障公共数据安全的重要支撑。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政府需要不断更新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提升系统的防护能力和安全性。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加密、身份验证等措施,确保公共数据的安全使用和传输。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原则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升政府和相关机构对公共数据的管理水平,保障公众数据安全和隐私权。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不仅是政府责任的体现,也是构建数字化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利用。